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招生代码: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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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单独招生报考方案

日期:2018-03-07 15:17:33

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及专业培养需要,制定单独招生章程,实施“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招生模式,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生规模与生源范围

(一)按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见下表)

(二)单独招生生源面向已参加2018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含中职应届毕业生)。

、招生专业、计划及专业情况说明

2018年单独招生计划为2480人,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和专业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制(年)

计划(人)

学费

(元/年)

1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3

40

3600

2

工业分析技术

3

40

3600

3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3

40

3600

4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3

40

3600

5

食品加工技术

3

40

3600

6

食品加工技术

海上中西食品制作

3

40

3600

7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40

3600

8

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

3

40

3600

9

药品质量与安全

3

40

3600

10

应用化工技术

3

40

3600

11

应用化工技术

汽车化工

3

40

3600

1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40

3600

13

电梯工程技术

3

40

3600

14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40

3600

15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0

3600

16

商检技术

电器产品质量检验

3

40

3600

17

数控技术

3

40

3600

18

特种加工技术

激光加工技术

3

40

3600

19

特种加工技术

精密加工技术方向

3

40

3600

20

工程测量技术

3

40

3600

21

工程造价

3

40

3600

22

建设工程管理

3

40

3600

23

建设工程监理

3

40

3600

24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3

40

3600

25

建筑工程技术

3

40

3600

26

建筑室内设计

3

40

3600

27

建筑室内设计

虚拟现实方向

3

40

3600

28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40

3600

29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家居装饰

3

40

3600

3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装饰陈设

3

40

3600

31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家居装潢策划

3

40

3600

3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家居装饰顾问

3

40

3600

33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住宅装饰装配

3

40

3600

34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装饰界面

3

40

3600

35

市政工程技术

3

40

3600

36

财务管理

3

40

3300

37

电子商务

3

40

3300

38

电子商务

跨境电子商务

3

40

3300

39

工商企业管理

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

3

40

3300

40

会计

3

40

3300

41

人力资源管理

3

40

3300

42

市场营销

3

40

3300

43

市场营销

新媒体营销

3

40

3300

44

投资与理财

3

40

3300

45

物流管理

3

40

3300

46

质量管理与认证

3

40

3300

47

计算机网络技术

网站开发与设计

3

40

3600

48

计算机网络技术

微软高级开发与应用

3

40

3600

49

计算机网络技术

系统集成方向

3

40

3600

5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40

3600

5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企业级开发与应用

3

40

3600

52

移动商务

3

40

3600

53

移动商务

阿里巴巴开发工程师方向

3

40

3600

54

移动应用开发

安卓高级手机开发工程师

3

40

3600

55

移动应用开发

3

40

3600

56

移动应用开发

互联网营销方向

3

40

3600

57

法律事务

3

40

3300

58

公共事务管理

3

40

3300

59

酒店管理

3

40

3300

60

旅游管理

3

40

3300

61

物业管理

3

40

3300

62

物业管理

物业经营管理

3

40

3300

 

三、评价方式、命题与制卷

1. 评价方式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标准组织考试。

(1)“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要求。

1)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且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考试成绩均在C等以上者,不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

2)其他考生应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

(2)“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成绩要求。

1)普通高中毕业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笔试的方式。

2)中职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采用实践操作的方式。

3)其他考生随中职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3)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免试政策

考生拥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地市级以上的技能竞赛奖励,可根据证书类别与级别认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1)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可计300分;参加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其成绩可计300分,获得二等奖者其成绩可计290分,获得三等奖者其成绩可计280分,获得优秀奖者其成绩可计260分;参加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其成绩可计280分,获得二等奖者其成绩可计260分,获得三等奖者其成绩可计240分,获得优秀奖者其成绩可计220分。

2)取得政府部门认定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300分;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单位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其成绩可计290分;取得政府部门认定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者,计260分。

若获取多项奖励,以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

(4)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

凡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本人参加当年高考报名并申请报考我院,由我院进行考核和结果公示,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由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经省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免试到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2.命题

在单独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根据命题工作任务,组织集中封闭命题,命题结束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印刷试卷。

在监察组监督和保卫组的安全保卫下,由命题组负责试卷的印制,由考试组负责试卷保管、保密和交接。

命题要求:在省教育厅和省(市)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试卷由“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两部分组成,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实操两种形式。

“文化素质”考核科目包含语文(政治)、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共一份试卷,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80分、英语70分;“职业技能”考核按照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案和中职毕业生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案分别进行,总分300分。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申请报名

    从2018年起,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9时至23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二)考试方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和阅卷,对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能力进行考试。考试分上、下午两场,“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1、考试方式及内容

由“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形式进行。

测试“文化知识”考试要求。高中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原则上应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或部分科目等级成绩,其他考生可随中职生参加“文化知识”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要求。高中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知识”考核科目采用笔试方式进行,包含语文(政治)、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共一份试卷,总分300分,其中:语文占150分、数学80分、英语7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职业技能”考核按照高中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共300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2. 评卷与统分

(1)在监察组监督下,由考务组组织相关人员负责评卷与考评。

(2)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试卷由相关教师集中封闭评卷。

(3)评卷人员由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的相关教师担任。

(4)按科目和题型设立评卷小组,并设有评卷、统分和审查人员。评卷实行按题型流水作业。

(5)评卷工作用笔为红色签字笔或圆珠笔。除评卷工作用笔外,橡皮、其他用笔、通讯工具等与评卷无关物品不得带入评卷场所。

(6)评卷记分应准确、工整。只记得分,不记扣除分。各小题得分若有小数,小数点后分数不作四舍五入,科目全卷总分时才作四舍五入处理。统分应认真、仔细,不应出现差错。

3.考核成绩确定及录取

考生录取总成绩由文化知识考核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成绩组成,满分600分。其中,文化素养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50%。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办法,A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95%认定,B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90%认定,C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85%认定。考核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及学校精准扶贫地区的考生在符合国家单独招生考试政策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政策加分:参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5. 具体考试时间:2018年4月1日

(三)录取。学院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四)公示。学院招生办负责将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名单,在本院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无异议,报请省招办审查备案,按省招办统一规定进行录取。

五、相关待遇   

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并报省招生办备案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六、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

1. 单独招生改革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自觉遵纪守法,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和考生满意的选拔环境,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 凡属考试、考核、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 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参加考试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

4. 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有关人员按要求实行回避。

5.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并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和监督。对发现和查实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院的招生工作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6. 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申请报考。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以及其它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我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7.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宜

(一)学院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建立了新生“绿色通道”制度。

(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平顶山市姚电大道中段

咨询电话:0375-3397111、3397555

电子邮箱:zlxyzb@163.com

邮编:467099

网址:http://www.zlxy.cn